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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顺利通过法医物证鉴定仪器设备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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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18日,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潘晓明副处长、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邱平明、广医三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黎青组成的评审组,在东莞市司法局孔庆威副局长、东莞市司法鉴定协会陈积源会长、司法鉴定管理科彭浩强科长陪同下,对我中心申请的法医物证鉴定室进行设备现场评审。

中心负责人程时和主任、孙岩副主任介绍了本中心近年来开展工作的情况,几年来,中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,在鉴定场所扩增、仪器设备添置、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主动增加投入,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、实验室国家认可及国家级资质认定三合一评审的鉴定机构。

评审组通过资料会审和现场检查的形式,按《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》的要求,分别对法医物证鉴定室的仪器设备、环境和人员进行了详细、细致的评审。最后,评审组一致认为,中心法医物证鉴定室的仪器设备配置、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、检测环境都符合评审要求。
中心在不断加强自身基础建设、规范机构内部管理的同时,进一步拓展中心鉴定项目,中心今年增加了法医毒物(常见毒物)鉴定和法医物证鉴定两个项目,目前为止,中心有八个鉴定项目: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物证鉴定、法医毒物鉴定(常见毒物、血尿中乙醇含量)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、声像资料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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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临床、法医精神病鉴定: 0769-232993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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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病理鉴定: 0769-22703832
法医毒物鉴定:13380138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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